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交通運輸部今日發布《關于全國道路客運、危貨運輸安全生產整治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整治道路客運安全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問題,嚴格落實長途客運班車凌晨2-5時停車休息制度,嚴查危險貨物違法托運行為。
通知要求,深入整治道路客運安全問題。開展長途客運車輛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梳理登記轄區內800公里以上的長途客運班車夜間運行情況、休息點或接駁點地址、休息或接駁檢查責任人,并填報800公里以上客運班線運行信息表。
嚴格落實凌晨2-5時停車休息制度。支持、指導和督促客運企業合理調整長途客運班車發班時間,盡量避免凌晨2-5時運行;確實難以避免的,必須嚴格執行凌晨2-5時停車休息或實行接駁運輸。對于不能實行接駁運輸的長途客運車輛,要逐車制定途中休息方案,確定停車休息點,明確停車休息檢查責任人,確??瓦\車輛嚴格執行停車休息制度。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嚴格查處凌晨2-5時運行的非接駁運輸客運車輛,對于公安交警部門抄告或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現的不執行停車休息規定的長途客運車輛,一律停運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恢復運營。
全面啟動長途客運接駁運輸工作。對沒有嚴格執行接駁運輸車輛、駕駛員和接駁點管理制度的,以及未按規定實施接駁的,一經發現一律停運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吊銷其道路運輸證。
嚴格包車客運管理。要進一步加強包車客運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增派執法力量,加大對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點、學校等旅游包車集中地點的監督、巡查力度,嚴格依法查處超范圍經營、持有虛假包車客運標志牌、不按包車客運標志牌注明事項運行、搭載包車合同以外乘客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一年內違規行為3次以上的旅游包車客運企業,要暫停對其的包車客運標志牌審核發放工作,待整改結束后,再恢復發放;對于3個月內違反有關規定3次以上的車輛以及長期在異地違規運營的省際包車,一律停止發放包車客運標志牌,停運整改,直至吊銷經營范圍。要主動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對旅游包車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嚴格長途客運班線管理。不再審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線路,不再審批新的臥鋪客車,加快淘汰已進入市場的臥鋪客車。
嚴格農村客運安全管理。要聯合公安、安監部門對農村客運車輛安全通行狀況進行評估,對不符合安全通行條件的,一律停運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滿足條件的,要堅決取締。要加強對農村客運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會同公安、安監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從事農村客運的車輛,并提高農村客運服務質量和覆蓋面,引導農民群眾乘坐具備資質的農村客運車輛。
通知強調,深入整治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問題。加大對在用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監管。要對在用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數量、已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的罐車數量等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嚴格查處危險貨物違法托運行為。
通知要求,嚴格整治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存在的問題。嚴格落實重點營運車輛接入聯網聯控系統的清查工作。要督促運輸企業對所屬的“兩客一危”車輛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和接入系統平臺的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對于設備運行情況不良,無法確保行駛過程中車輛實時信息的有效上傳的,不得安排發車任務。